问题 | 苏联调查机关 |
释义 | 在苏维埃刑事诉讼中执行调查职能的机关。其中包括:民警机关,部队、联队的指挥员和军事机关的首长;国家保安机关;劳动改造处所、侦查隔离室、医疗劳动预防所、教育劳动预防所的首长;国家消防监督机关;边防保卫机关;在远航中的海上船舶船长和没有交通联系时期的过冬处所的首长等。调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是:采取必要的实际侦缉措施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其它办法,发现犯罪和犯罪人,预防并即时制止犯罪。民警机关、劳动改造机关和国家保安机关都是职业性的调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是它们的经常职责。其它的机关或个人进行调查活动,并非其经常性的职责。例如国家消防机关,只对火灾和破坏防火规则的案件进行调查;边防保卫机关只对侵犯国境的案件进行调查,等等。调查机关在进行对于刑事案件的调查中,必须执行检察长的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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