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做哪些准备 |
释义 | 一、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做哪些准备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做以下准备: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4.男女双方必须备齐所有的注册材料共同到某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5.相关机构将对当事者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应进行详细地调查,都可以要求当事人给予必要的配合。 6.审查通过后,申请的双方将被立刻准许注册登记,如果没有通过,有关部门也将出示书面说明,陈述为何驳回登记的申请。 二、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三、婚姻登记流程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法律网提醒您,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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