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约定管辖”。法律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以书面协}义方式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民事诉讼只允许台同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证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号属管辖的规定。对于其他种类诉讼不得协议管辖。对于涉外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适用协议管辖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条件: ❶协议双方的当事人只限于因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诉讼不适用协议管辖之规定; ❷当事人约定的管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不适用; ❸在协议管辖中,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管辖法院协议管辖,并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一般是在民事诉讼发生前约定的,因此,诉讼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同时交示签订的管辖协议书或者合同中有关于协议管辖条款。由于协议管辖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主,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一种规定。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规定,无论是涉外民事诉讼还是国内民事诉讼,均适用协议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