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
释义 | 一、继承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继承人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发生纠纷诉诸法院的诉讼,称为继承遗产诉讼。继承遗产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是一致的,则该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法律网提醒您:二者不一致的,则这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继承法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不起诉,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 三、一般继承的分类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4.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5.遗赠 所谓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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