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的消亡 |
释义 | 法随着阶级、私有制和国家的消亡而演化为社会公共生活规则的一部分。阶级、国家和法都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既不是从来就有,也不会永恒存在下去,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自行消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论证了国家消亡的原理;只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才会自行消亡,这一原理同样也适用于法的消亡。法的消亡同它的产生一样,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级,因为要彻底消除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完成的。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指出的,法存在的根源在于私有制、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而私有制和阶级仅仅和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即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而又不够发达的阶段相联系,消灭了私有制和阶级,也就消灭了法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国家和法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将消亡。所谓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其主要标志是:(1)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社会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能够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在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发达基础上,社会所有所员都学会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社会的管理机关不再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统治机关。(3)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度发展基础上,造就了具有高度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情操的新人,同时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能。他们习惯于遵守共同的社会生活准则,并从旧的社会分工的束缚下完全解放出来,人们的聪明才智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总之,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上,已经不存在阶级、阶级斗争的土壤和条件,政治国家消亡了,因而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法也自行消亡了。“法的消亡”并不意味着社会不再存在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而只意味着与阶级、国家紧密联系的那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的消失而让位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共同生活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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