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出纳要签担保书合理吗 |
释义 | 一、公司出纳要签担保书合理吗 出纳这个岗位比较特殊,企业要求应聘人员签订经济担保书还是可以理解的,企业老板主要是想得到双保险,老板要用财务人员几乎是把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了他,在对所用之人不是很知根知底的情况下,为了己的财产安全,他这样做后才能安心。 二、出纳的基本职责是: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职务涉及罪名有哪些 因为出纳是办理单位财务往来的,因此最常犯的罪就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公司出纳要签担保书合理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如果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如果公司要求签订担保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仲裁与诉讼,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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