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的法律程序 |
释义 | 裁员的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解雇裁员知识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公司单方变更我职位被拒,现在想辞退我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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