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 |
释义 | 在基金进行委托的委托人中,基金托管人需要尽责6个主要的职责,那么这些职责需要如何把握呢?主要的关键是哪些内容要求呢? A.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B.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 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 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 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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