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取得房产,该住房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异的话,住房产权不参与共有财产分割。这一条对另一方不公平!合理解释是,没错,住房产权在事先有书面约定前提,才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没有约定,住房产权还是婚后共有,一方是婚前财产购买,那个属于债权关系,和产权无关!另外,就算该住房产权属于这一方个人(有约定前提)但是,该住房婚后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 二、婚后个人财产的范围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则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只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没有违法法律,那么他们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就表明婚内的任何财产都可以是个人财产。 (二)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3、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婚姻期间的财产纠纷层出不穷主要原因就是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认识不清。希望经过本文的梳理对大家有所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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