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贷族断供 担保人买单 |
释义 |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全球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纵深蔓延的一年。当金融危机瞬间袭来之时,全球汽车市场一片萧条,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我国汽车销量却逆势飘红。2009年中国汽车销量高达1364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汽车市场! 抱着对未来生活和收入的良好预期,买车的老百姓越来越多,但也有许多暂时还不具备买车能力的人,也希望能够尽早过上有车一族的生活。于是选择通过申请车贷的方式把车提前开回家。辽宁人杨立华(化名)本是有车一族,车贷与他毫无瓜葛,但由于为他一个贷款买车的朋友做了担保,就被上海某汽车金融公司告上了法庭。 替人担保埋隐患 “我好心好意帮哥们忙,现在出了事他们全都来找我,这叫什么事嘛!”当记者拨通杨立华的长途电话询问关于这起案件的情况时,电话那头的杨立华一时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他再三向记者要求,一定要好好报道这个案子,“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以后别随便给人家当保人,出了事都得自己扛着,我是发誓以后再也不帮人作担保了!”杨立华激动地说道。 原来家住辽宁盘锦的杨立华是朋友圈子里出名的“义气人”。平时经常和一群哥们一起吃饭喝酒,朋友有事相求也总是尽力而为。 2008年7月,一个相识多年的哥们和他吃饭时聊起想买辆车,但贷款公司考虑到他是私人做生意的,没有稳定的收入,要求他提供一个担保人。他就想到了杨立华。 杨立华当时心想,这哥们是做搅拌车生意的,每天赚钱“不老少了”,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一两万元,更何况哥们说的那个汽车经销商也是他的老相识,大家都是熟人,应该不会出什么事,自己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好了,于是没怎么多想,就大笔一挥签了字。 由于他签字时压根没意识到自己所需承担的连带责任,觉得无非是帮朋友个忙,“走走程序”,因此他只知道自己签了个字替朋友“担名”贷款买了辆通用车,至于连车是什么型号、贷款多少金额、利息多少、贷款期限多长都一概不知。 大额债务从天降 很快杨立华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他的朋友不久也到北京做生意去了,一直没有再联系。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年后的2009年8月,杨立华突然接到了上海某汽车金融公司打来的“催款电话”。 杨立华一时语塞。 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原来金融危机来了,他哥们生意上出了点问题,欠了外面很多债,手头很紧,2009年初开始月供就断了,一开始还说很快就能还上,但后来就没了声音,贷款公司打他手机也停机了。结果贷款公司就名正言顺地找到了他这位担保人。 但杨立华就纳闷了,“我只是担名借款,这事盘锦的经销商,还有我那朋友,汽车金融公司的人都清楚,但是事情出来了,怎么就都来找我呢!” 2009年9月,作为担保人,杨立华还是被上海某汽车金融公司告上了法庭。杨立华当时大笔一挥时完全不记得的“细节”都在原告代理人的民事起诉状上写的一清二楚:“被告为购买车辆而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5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08年7月25日起至2011年6月25日止,还款方式为智慧式,还款期限为36期。”而这笔贷款的利率在我国银行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逾1.8倍,逾期未还的惩罚性利率更是高达我国银行业贷款基准利率的近3倍! 扣除2008年时他朋友已偿还的月供,没开过一天车的杨立华背上了剩下连本带利共13万多元的债务。更让他闹心的是,按照原告的说法,“车辆尚在被告人控制之下”,换言之,汽车金融公司找不到他朋友买的那辆车,他本人也无法联系上那个朋友,因此杨立华寄希望于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处理车辆以抵债的想法,如今也无法实现。 白纸黑字签下了自己的大名,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自然是支持原告方的请求。但杨立华还是觉得自己“很受伤”,“感觉自己就像帮人背了个黑锅一样,心里特别憋屈!” 断供者大玩“躲猫猫” 事实上,杨立华所遇到的情况如今正越来越多地发生在中国各地。 由于许多人都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增长充满信心,车贷的高利率自然就容易被忽略。可天有不测风云,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让中国出口和就业形势变得严峻了许多,许多白领瞬间失去工作岗位,许多私人老板瞬间变成“大负翁”, 原来可以轻松搞定的车贷月供,一下子成了“钱包不可承受之重”。当背债过多时,有些人就会像杨立华的那个“哥们”一样,选择“躲猫猫”、“玩失踪”。 本案原告代理人张先生也明显感受到经济危机对购车者的影响,他说:“他们往往并不是一期贷款都不还,有的人在拖欠车贷之前,甚至是每期都足额按期偿还的优质客户,但是经济一紧缩,很多人原先制定得好好的还款计划就全盘泡汤了。”出现这种情况的购车者可谓比比皆是。张先生表示,今天一天浦东法院已经集中处理该金融公司与128个自然人的61件纠纷,而且由于绝大部分被告都不会出庭,因此法院采用简易程序进行了缺席审理。 车贷纠纷引来梦魇 尽管法院判原告胜诉,但由于汽车是可动产,法院无法确定财产所在位置,要追回车辆还是需要汽车金融公司自己去想办法。因此容易引发一些汽车金融公司的违规催债行为。 据法院下发给该汽车金融公司的一份司法建议书,“2009年11月25日,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你公司工作人员将被告单某某的涉诉别克君越轿车在正常使用时强行扣押,并拿走车内现金28000元及其他物品。”可见,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某汽车金融公司强行收车,甚至侵害个人财产的行为并非空穴来风。 对此,原告方委托代理人否认了公司在维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但也承认“在催款过程中,会出动人员和债务人商讨,并控制车辆使用。”无论如何,一旦消费者遇到类似遭遇,无异于是一场梦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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