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抚养费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网友咨询: 申请抚养费执行怎么办 法律解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一方抚养孩子的,对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占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如果需要变更抚养费,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如果在离婚后,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下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模板,供您参考。 申请书模板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生于19xx年1x月xx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石宝镇x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512223xx1xx16xx。联系电话xxxxxxxx,8580xxxx。 被申请人:xxx,男,生于19xx年4月9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东溪镇兴旺村二组5号,身份证号码:51222319750xxxx,联系电话:(0)158xxx5037xxx,547822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忠县人民法院作出(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号民事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该判决履行给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生女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于2003年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女儿xx,婚后(转载渭水学子网,请保留此标记。)因家庭生活琐事扯皮,于2008年12月18日经忠县人民法院以(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号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申请人xx抚养,由被申请人xx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从2008年1月1日起支付至18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至今被申请人xx未支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人xxx支付2008年和2009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支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强制执行支付抚养费的相关知识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运用到实践中,提供的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写作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他们会为你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帮助,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