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被害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申请回避;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对已生效的裁判进行申诉;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等等。被害人的诉讼义务有: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的人身检查;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和回答问题;遵守法庭秩序;等等。 (2)自诉人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自诉人有权申请撤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同被告人和解;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权申请回避;有权提出上诉;有权对生效的裁判提出申诉;等等。自然人负有举证的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人。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申请;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等等。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被告人通常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有些案件中被告人也可能是单位。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申请回避;辩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进行最近陈述;提起上诉;提起申诉;等等。 (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并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要求赔偿的人,通常是被害人或自诉人,也可以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单位受害的案件中,单位也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请求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通常是刑事被告人,也可以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申请回避;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撤诉;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要求调解;等等。各位需要注意,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不包括公诉人的。因为公诉人是作为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所以其是不能算作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要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更多征地拆迁问题,请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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