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条款有效吗 |
释义 |
点评与分析:我国《保险法》只规定了免责条款在形式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而没有规定免责条款在实质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不少车主认为,只要合同条款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既然条款中有这样的免赔条款,他们只能接受自己的命运。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时,都会添加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黑与白”都具有法律效力。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或者免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施工通知中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免责条款必须公平合理,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免除条款的目的是减轻或免除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但这种减轻和免除必须公平合理。如果减少或免除合同义务是不合理的,那么就违反了公平的基本原则。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东西,即使写入保险条款,也不应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要确定某项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否合理、公平并不容易,也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只有在具体案件中,法官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结合其他条件来判断具体免责条款是否合理、公正、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绝对不可能随时知道是谁撞了他的车。因此,保险公司免除部分责任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驾照丢失、保险公司5%免赔、少一把钥匙、保险公司5%免赔等等,都是不合理的。因此,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依法无效,被保险人有权通过诉讼向保险公司索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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