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破坏军婚罪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不属于,破坏军婚罪不是法定自诉案件。按相关法律规定,破坏军婚罪属于公诉罪,不能通过自诉形式进行处理,所以不存在通过走自诉,一般向公安机关控告后进行公诉。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自诉案件应该按刑事诉讼管辖确定,一般由犯罪地基层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受理更合适,可由居住地法院受理;如果被告是现役军人由军事法院管辖。 三、破坏军婚罪的特征是怎样的 有下列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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