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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传票不接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传票不接怎么办
    其实这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法院也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传票送达注意事项
    1、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6、公告送达
    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三、传票的含义
    传票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chuánpiào,意思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也指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传票是记账凭证的同义语。有现金收入传票、现金支出传票和转账传票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离婚传票不接怎么办相关内容。综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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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