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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向谁提出?
释义
    一、行政诉讼向谁提出?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5、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交证据;
    7、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8、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
    三、行政诉讼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诉讼向谁提出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起诉行政机关不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复议,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我们办事要按法律程序走,既能提高办事效率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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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