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诈骗公司上班是共犯吗 |
释义 |
一、在诈骗公司上班是共犯吗 首先行为人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次如果双方都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即共同犯罪人认识到与他人一起实施诈骗犯罪行为,并共同导致该诈骗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且在客观上共同犯罪行为人已经达到同一种罪行的犯罪目的。那就是共同犯罪。其中有一个共同犯罪要件不构成的,那就不是共同犯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行为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 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 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 刑法分则对主犯另设处罚规定的,应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处罚。不应重复刑法总则关于主犯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诈骗公司上班是共犯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在诈骗公司上班是否是共同犯罪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的,首先行为人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次双方都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