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 |
释义 |
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 证明 现有本所辖区居民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经查,其与xxx,男,身份证号码xxx,是父子关系;与xxx,女,身份证号码xxx,是母子关系。 特此证明。 xxxx派出所 xx年x月x日 注: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内容。一般模板是需要包含父母子女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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