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大会投票规则及约定 |
释义 |
一、业主大会投票规则及约定 业委会筹备组应在街道办事处、政府和物业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的比例,确定委员人员的分布情况人数(大部分由5--15名成员组成),实行选举模式。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下列办法之一予以产生: (1)筹备组征求业主意见,经汇总后再提出业主委员候选人的名单; (2)筹备组为业主发推荐表,然后根据得票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3)书面公告提醒业主到指定地点领取推荐表,然后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当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候选人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会给予书面公告。 ![]() 二、竞选业主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严格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拥有较多的工作时间。 三、选举准备工作 1、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将选票送达业主,并保存送达凭证; 2、确定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3、准备票箱和选票。 4、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作出记录。 5、委员选举产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业主大会投票规则及约定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业主大会投票规则及约定、竞选业主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选举准备工作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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