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什么贴花 |
释义 | 一、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什么贴花 专利申请权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技术合同”贴花,税率万分之三;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各地在贯彻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过程中,对各类技术合同如何计税贴花,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 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 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 3.本合同转让的技术授权使用方式为独占使用许可(或者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受让方可以在 年内在 地区 技术领域运用本非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指标: 。 5.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应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①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②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者销售额/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6.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本合同期满后 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7.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9.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本非专利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10.侵权风险责任的承担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 %。 11.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应(以下三项择一) ①提请 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解),对调处(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其他未尽事宜,可于本合同生效后由当事人双方书面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使用的有关名词和术语 (1)非专利技术:也称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Know-how),是指在国内外尚未公开、在国内未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等方面的技术。 (2)技术资料——指全部与该非专利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3)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非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4)技术服务——指转让方为受让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5)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6)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7)后续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8)独占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任何受让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9)排他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受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10)普通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转让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转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和中介单位各执一份(当事人有担保人的,每一担保人可另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 (盖章) 受让方担保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三、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否征税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企业符合条件的非专利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非专业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等。而为了鼓励科技发展,国家给予非技术转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的减免。非技术转让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范畴,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非专利技术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什么贴花的相关内容,专利申请权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技术合同”贴花,税率万分之三;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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