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约定担保形式是什么担保 |
释义 |
一、不约定担保形式是什么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方式有几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不约定担保形式是什么担保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约定担保形式的担保一般属于连带担保,也就是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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