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
释义 | 在实践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如何处理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从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外资企业经批准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自收到批准延长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二、外资企业申请延期的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书(原件); 2、原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 3、营业执照、最近一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4、一致同意期限届满后延长经营期限的股东会决议; 5、企业董事会决议; 6、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原件),外资企业提交章程(原件); 7、外商投资企业土地、环保信息表;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备注:非中文材料需翻译,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译者签名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公司注册地、店铺所在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 4、境外投资者为企业法人提供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5、境内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中外合资) 6、境外投资者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护照)、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7、企业进出口产品清单 (如做进出口业务) 8、申请报告 9、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10、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11、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身份证明(原件) 12、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了“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企业在经营期届满三十日之前(含三十日)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以受理其申请。企业在经营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及企业经营期届满后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但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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