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政调查权 |
释义 | 议院独自进行有关国政调查的权能。日本明治宪法下的帝国议会,无权召唤国民或派出议员,只能通过国务大臣及政府委员进行有关国政运营方面的质询。日本国宪法承认国会的中心主义地位,明文规定两议院可以各自进行有关国政的调查,并规定具体措施。作为手段,可以要求证人出席,提供证言和记录,派遣议员等。这一调查权不是与国会的立法权及行政监督权并行的独立权能,而是为有效地行使上述权能的辅助手段。因此调查权的对象虽涉及到国政的全部领域,但不能侵犯其他机关宪法上的权限(特别是司法权独立)。根据委员会中心主义原则,议院的国政调查权,一般通过常设委员会行使。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