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的5种担保方式是哪些 |
释义 | 一、债的5种担保方式是哪些 债的5种担保方式包括: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债的担保需要注意什么 1.需要确保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需要确保担保的意思表示真实; 3.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担保合同; 4.担保合同的条款需要合法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债的担保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 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当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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