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他人撰写文章 著作权归谁? |
释义 | 案情简介:毛某因工作需要,委托好友杨某为自己写了一篇文章,杨某查阅了很多资料写好文章之后交给毛某,毛某署名后在其博客上面发表,该文章随后经过多家媒体转载,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毛某得到不菲的稿费收入。杨某知道后找到毛某,要求将署名修改为自己并将稿费交给自己,毛某认为该文章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双方发生争议得不到解决。 专家点评: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未做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中,毛某委托杨某为其撰写文章,二人未对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因此该文章的著作权应归杨某所有。因此,杨某应获得该文章的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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