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第一次打是不是调解为主 |
释义 |
一、房产官司第一次打是不是调解为主 开庭后,法官会根据双方争议的内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都愿意调解,法官就会主持调解,也就是说法官会尊重当事人选择是否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会单独给各方做工作,争取当事人的诉求能达成一致,但是如果当事的的诉求相差太大,又互不让步,法官就会放弃调解,直接进入审理程序。因此,房产官司第一次打是不是调解为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一定就是以调解为主的,要看当事人是否有调解的意愿以及能不能在争议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如果当事人的诉求相差过大,还是要通过法官的审理,最后通过判决书的形式定纷止争。 ![]()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三、打房产纠纷官司注意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3、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产官司第一次打是不是调解为主”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如果当事人都愿意调解,法官就会主持调解,也就是说法官会尊重当事人选择是否调解。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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