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1968年7月1日同时在伦敦、莫斯科和华盛顿开放签署的条约。主要内容是:(1)有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不向任何接受国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或对这种武器或爆炸装置的控制权,而且也不协助、鼓励或引导任何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或取得上述装置或取得其控制权;(2)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不从任何让与国接受核武器或其他爆炸装置及其控制权,而且不制造或寻求帮助制造这种武器;(3)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缔结协定,按协定规定的保障措施,接受核查本国根据《条约》,所负义务,以防止将核能从和平用途转用于核武器;(4)各缔约国承诺不将(甲)原料或特殊裂变物质,或(乙)特别为处理、使用或生产特殊裂变物质而设计或配备的设备或材料提供给任何无核武器国家作和平用途、除非受《条约》所要求的各种保障措施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