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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释义
    一、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5.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0.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二、工程承包方的法律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方的法律注意事项有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明确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责任及索赔、保修责任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程承包方的权利是什么
    1.承包人对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止、窝工等损失;
    2.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
    3.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承包人对隐蔽工程已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没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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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