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
释义 |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λ,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Υ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适用的法律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适用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λ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λ,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λ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λ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¼用人员的,应当优先¼用被裁减的人员。 编辑推荐: 关于国家股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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