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备行为有哪些常见类型 |
释义 | 一、预备行为有哪些常见类型 预备行为常见类型如下: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 3.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的行为。 二、犯罪预备可以申请逮捕吗 犯罪预备可以申请逮捕。只要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以及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情形,即使处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应当予以逮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三、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构成条件为: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3.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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