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 |
释义 |
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补偿,每年向工人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2)工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人在该单位工作超过12年,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上一年中央直辖市或雇主所在地设区的市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上一年度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工人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争取相关赔偿,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它可以在luba.com上找到在线律师来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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