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工人受伤谁负责 |
释义 |
一、工地工人受伤谁负责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说如果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赔偿责任应当由分包单位承担,如果分包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那么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二、工人在工地受伤怎样索赔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地工人受伤由谁负责答疑 网友提问: 工人在施工期间受伤,甲方要承担什么样地责任? 律师回答: 主要看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是雇佣关系,甲方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你可申请伤残鉴定,依据伤残等级主张赔偿;如是劳动关系,可申请工伤鉴定,依据工伤等级主张相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工地工人受伤谁负责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建筑工人在工地工作的时候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受伤之后就应该,走工伤程序由保险进行赔偿。法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工伤认定可以在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用工单位不予配合,工人可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终进行工伤赔付。 引用法条: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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