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史令 |
释义 | 官名。秦汉时设置。《周礼》载:春官之属有太史,地位较高,为掌天象历法之官,并有记载国家大事与编著史册的职责。到秦汉时则称太史令,地位已降低。至东汉据《续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反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下属有二丞。此后历代皆称掌天文历法之官署为“太史署”,或称“太史局”,或称“太史监”,至元代犹有“太史院”。而修史之职,魏晋之后则归著作局掌管。后又以“史馆”专主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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