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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信息
释义

1、 总承包和分包的概念。合同只是简单地解释为包装和承诺。合同的对象可以是管理、项目或任务。本文所讨论的工程合同,或称建设工程合同,简称“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由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确定。按照合同法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具体条款中没有规定的,适用合同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施工合同应理解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组,包括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货物采购合同。这与合同法中的分类不同。
    

国家法律规定中正式出现的合同概念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看到。该法第26条明确指出,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不得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该法第二十九条还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方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承包工程分包出去。

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格的企业,可以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自行实施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全部专业工程,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有60个承包专业。
    

建设部提出的承包概念,大多表现为建筑工程承包,而对于设计单位,则没有提出总承包资质问题。实际上,设计单位也存在总承包和分包的问题。对于一些突出的特点,比如涉及钢结构、玻璃幕墙、消防、精装修、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很多设计单位也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但往往是业主把这些专业工程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总设计单位协调设计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业主负责。二是总承包与分包的区别。区别如下:1。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是法律意义上的总承包合同的主体,在总承包合同中作为承包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总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中,总包商作为甲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合同状态发生变化。因此,总承包商在不同的合同中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工程建设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种角色转换是由合同规定的法律关系决定的。在工程建设中,分包始终处于从属地位。从合同关系看,总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主合同,总承包与分包合同签订的总合同为从属合同。分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另一种是总承包方的分包。二者可以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也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但必须具有相应的承包资格。在业主指定的分包中,总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的状态。可以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也可以与总承包方签订总分包合同,也可以签订三方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商与总承包方之间的管理关系和管理关系。此外,还要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总承包管理费等工程管理问题。但是,对于总包商的分包商,只能从总包商处获得工程款。这是与指定分包最根本的区别。总承包商不仅要承担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分包的任务,还要完成协调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专业分包商的工作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等任务分包工程,并为分包工程提供相关的合作和服务,如提供道路及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水电等。总承包方提供的总承包服务内容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因此,总包方可从业主处获得总包方管理服务费。分包商应根据与总包商签订的总包合同完成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完善施工资料的整理,并对总包商负责。服务模式总包方的服务模式为总包方配合的建筑安装工程,分包方提供纯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4。总承包方的服务对象是业主,分包合同的服务对象是总承包方,间接为业主服务。
    

5。资质要求总承包方具有专门的总承包资质。分包商可以具有也可以不具有总承包资格。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6。业主应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是否采用总承包方式。总的来说,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项目规模比较大。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往往需要建设监理。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在《建设监理规范》中有相应规定,其管理深度和方法也不尽相同。
    

8。总承包商应直接从业主处获得工程款。分包商中,业主指定的分包商从业主处取得,其他分包商从总承包方取得。业主指定的分包合同必须经总承包商批准。除了上述法律意义上的理解外,在日常项目管理过程中,总承包和分包的概念有时是相对的。对不太复杂的工程,承包人可以不具备总承包资格,只具备少数专业承包资格,即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将劳务分包出去。那么,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关系也就构成了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关系。在实践中,最大的总承包商通常被称为“大包”,第二级承包商被称为“二包”和“三包”。一个合同只能有一个总承包商。总承包合同下的所有专业分包商都是平行合作的。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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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