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程序 |
释义 | 一、合同解除程序 解除合同需要走的流程有: (一)协议解除。一般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二)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一)房客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内因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房东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即房屋剩下的装饰装修的价值。 (二)租赁期内因房客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房东无需赔偿房客装饰装修损失,当然,如果房客的装饰装修价值较大,且房东同意利用房客装修的,应予以适当补偿。 (三)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即地震、海啸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如果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房客负担,房东有权请求房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解除程序的内容,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解除的,在解除合同时可以协商进行,也可以法定解除,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就不再具备合同关系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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