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等。行为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不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我司法秩序和关押制度; 4.客观方面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 ![]()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缓刑吗 破坏监管秩序罪符合条件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