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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释义
    一、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破坏监管秩序的表现方式有: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等。行为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不包括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我司法秩序和关押制度;
    4.客观方面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
    
    三、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缓刑吗
    破坏监管秩序罪符合条件可以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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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