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什么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 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 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6.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民事诉讼开庭流程 民事诉讼开庭流程如下: 1.开庭;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 合议庭要在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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