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抽取办法 |
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抽取办法 来源: 作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抽取办法: 1、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到场; 2、学会从电脑出示相关专家名册,请当事人提出应回避的专家; 3、按规定回避后,对专家随机编号,封存备查; 4、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最后一个编号由医学会随机抽取; 5、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专业的专家各自随机抽取一个专家编号作为候补; 6、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各抽取一名法医; 7、确定并公布抽取的专家鉴定组成员及候补成员的编号,并记录在案; 8、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时,可向当事人说明,经同意可从其他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这些专家无法到场鉴定,可以函件方式提出书面鉴定意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2、宣布会场纪律,介绍鉴定组成员; 3、推选专家鉴定组组长; 4、组长主持会议; 5、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6、专家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必要时,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7、双方当事人退场; 8、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进行讨论; 9、鉴定组的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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