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管辖
释义

行政复议管辖

行政机关之间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方面的具体分工和权限范围。复议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复议审查权,称为复议管辖权。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复议管辖有:(1)一般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但上一级没有相应主管部门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管辖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3)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管辖。(4)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行政机关管辖;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5)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逐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6)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此外,在复议管辖中,复议机关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行政机关因复议管辖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如果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的行政机关管辖。对某些复议案件的管辖问题,如果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了特殊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3: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