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释义 |
一、违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什么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三、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分类 (一)按级别。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当标准化对象相同的不同级别的 标准并存时,下一级标准的要求应严于上一级标准。 (二)按性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国家标准 GB,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三)按内容。分为食品工业基础及相关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通用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违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相关内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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