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
释义 | 在实践中,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9条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 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责任处罚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 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性食源性疾患。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且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应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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