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如何避免和处理医疗事故 |
释义 | 一、医院如何避免和处理医疗事故 防止医疗事故的措施有: 1.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处理医疗事故应当注意的三个流程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法律网提醒您,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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