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期限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具体如下: 1.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2.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三、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由用人单位申请,然后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确认。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必须申请的行政行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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