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代理 |
释义 |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代替其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一定事务或行使职权的行为。在行政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意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行政活动或行使职权,所从事的活动既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也不能超越所代理的职权。行政代理行为可分为:(1)法定代理,即以法律规范所规定发生代理的条件、代理与被代理的主体以及有关代理权限和内容来确定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无须被代理的授权或委托,也无须代理人的同意或许可即告成立。(2)授权代理,即根据行政授权关系所确立的代理关系。一般发生在具有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之间。授权代理以授权人的意志与行为决定代理关系的成立。(3)委托代理,即基于行政委托关系而确立的一种代理。代理与委托人之间需要达成共同协议方能实现代理行为,仅有委托,没有被委托人的同意,代理关系不能成立。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机关内的工作人员代为应诉,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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