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写 法定继承人证明 兹证明XX(性别XX,出生时间XX年XX月XX日,死亡时间XX年XX月XX日,生前住址XX)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 配偶XX年XX月XX日 父亲XX年XX月XX日 母亲XX年XX月XX日 子女 1、XX年XX月XX日 2、XX年XX月XX日 第二顺序 1、XX年XX月XX日 2、XX年XX月XX日 3、XX年XX月XX日 说明: ①父亲、母亲指死者的父母亲; ②子女一栏必须如实写上死者所有的子女(包括已故子女、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③本证明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没有单位的,居民由社区居委会加意见并盖章,村民由村委加意见并盖章。 ④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否则须承担出证不实的法律责任; 证明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出具时间:XX年XX月XX日 二、法定继承的原则 (一)继承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证明书写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必须证明自己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这个是身份关系的证明,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写规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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