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免规定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适用于国有土地,税种繁多,税率不同。二是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有关规定: 因严重自然灾害或风、火、水、地震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损失,且损失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0%(含)以上,或占注册资本的20%(含)以上,或超过法定资本的当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当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承担政府任务或者从事国家鼓励、扶持的行业、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损失,且损失占当年营业收入30%以上(含30%)或者超过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或者连续三年亏损且亏损额占当年营业收入10%以上(含10%)的,减半征收当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政府建设规划、环境治理等原因不能使用的,在影响期内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的,在影响期内减半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此外,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的,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因关闭、注销、破产、法院查封等原因闲置的,闲置期间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我们坚持减负增效、放管结合的原则,坚持服务实体企业,同时防范执法风险。《管理办法》细化了标准,明确了企业面临五大困境的条件、标准和救助额度,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企业受益范围。同时,要规范申请材料,增强便利性,实行年度申请审批,对纳税人在一般情况和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下的申请时限作出规定。简化减免税申请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税、抵税或取消滞纳金。 当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因为这样可以促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法霸网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专业的维护您的利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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