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必要在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 |
释义 |
没有取得土地证还需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使用法律法规,没有取得土地证还需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不是根据土地证确定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出让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 合同未约定土地出让时间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因此,无论是否取得土地证,属于城市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都应当依法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效力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一观点认为,上述法律规定不成立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强制性规定。出让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转让合同应视为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事立法的相关理论,物权变动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债权合同加登记的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债权登记行为和债权合同是两个独立的行为。登记行为只是物权取得、转让的证明。其功能是确定标的物登记时物权变动的期限,属于合同的履行,不属于合同的生效要件。这种观点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是关于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的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登记行为而不是债权合同。出让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政机关不得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转让方无法履行合同,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受影响。综上所述,只要是生产经营用地,城市用地属于非国家救济用地,就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利益,仍需及时办理土地证。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减税。法律咨询网律师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协助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权税。只有缴纳土地使用权税,才能保证土地的正常使用。否则,我们就要为非法占地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是对“未取得土地证是否需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回答。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来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