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儿能够争取娘家的财产。继承权是自然人因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虽然人们常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嫁出去了,就不是自己家的人了,但其实男女是平等的。 《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相等。 所以,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可以争取娘家的财产,如果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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