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一、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资金拆借虽然能够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资金的互通互利,但是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企业资金拆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出现: (一)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 当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了资金拆借后,企业之间就建立齐了债务债权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贷企业经营不当,就有可能导致链锁反映,甚至是出现债务危机。所以管理部门在对企业拆借时,必须要去明确规范企业之间的资金运作范围,还需要制定对应的管理。 (二)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 是指利用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资金来进行金融投资试图赚钱,是现在经济社会中常出现的现象。在现实中也就有可能出现低利率进高利率出从中牟利的情况出现。 (三)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 二、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三、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如何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 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院1996年出台的关于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二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就企业借贷为题的答复,该答复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二)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2004年,在新《公司法》修订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中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确定了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企业之间拆借的合法性,并认可了借款可以不承担经营风险,并收取固定回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2.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从《公司法》来看,通篇条文并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拆借行为的合法性,但是从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可以看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他人应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如果说央行处出于金融行业监管的需要禁止企业的资金拆借,那么按照以上理解,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得以法律保护。 综上,企业间资金拆借风险避免的方式包括参加同业拆借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好还款期限等事项。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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