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如何确定补偿的金额
释义
    一、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如何确定补偿的金额
    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确定补偿的金额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什么情况下能够征收房屋
    可以征收房屋的情形: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三、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房屋被征收人的权利有:
    1.申请预征听证权;
    2.参与报批权;
    3.批复结果知情权;
    4.土地补偿知情权;
    5.调查结果核准权;
    6.补偿方案听证权;
    7.要求公告权;
    8.拒绝补偿登记权;
    9.安置手续权;
    10.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11.违法举报权。
    房屋被征收人的义务有:
    1.依照规定实施拆迁;
    2.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
    3.依法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等。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9:31:52